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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研所防火實驗中心獲重新指定為建築新技術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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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因原指定期限屆滿,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重新指定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評選委員會決議通過並完成公告,指定試驗項目涵蓋防火門、防火捲門及承重牆耐火試驗等16項,有效期限自民國114年9月30日起至119年9月29日止,持續提供防火產業研發與檢測技術服務。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內政部指定的「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因原指定有效期限屆期,於民國114年6月26日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重新指定。評選委員會於同年10月2日召開會議,決議同意重新指定該中心為性能試驗機構。內政部隨後以11月17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40814601號公告,指定有效期限自民國114年9月30日起至119年9月29日止。本次重新指定的試驗項目共計16項,包括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建築用防火捲門耐火試驗及建築物構造部分(承重牆)耐火試驗等,持續提供國內防火產業研發與檢測等技術服務。
值得帶走的重點
- 建研所防火實驗中心因原指定屆期申請重新指定,獲國土管理署評選委員會審查通過。
- 指定有效期限自民國114年9月30日起至119年9月29日止,公告字號為內授國建管字第1140814601號。
- 重新指定試驗項目共計16項,涵蓋建築用防火門、防火捲門及承重牆耐火試驗等。
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研究簡訊 閱讀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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