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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強度螺栓鎖固預拉力上限探討:實務評估機制與力學行為解析
結構設計 · 施工技術 · 工程管理
陳正平技師撰文指出,鋼結構規範明定高強度螺栓最小預拉力為抗拉強度的70%,但未設上限。預拉力超過最小值不代表不合格,因完成鎖固後扭力釋放,實際受力低於施工組合應力。實務上應以螺栓是否產生過大塑性變形、斷裂或鬆弛等綜合現象判定,建議避免過度鎖固導致預拉力超過驗證載重的95%。
陳正平技師發表專文,探討鋼結構工程中高強度螺栓鎖固預拉力是否應設上限之工程疑義。依國內鋼結構設計及施工規範,高強度螺栓安裝規定之最小預拉力通常為自身抗拉強度的70%(0.7Tub),但規範並未訂定預拉力上限值,且RCSC規範亦載明超過規定值不須判定為不合格。螺栓在鎖固過程中雖承受拉力與扭力複合作用,但在鎖固完成後扭力釋放,進入卸載狀態,使用受力低於鎖固當時之組合應力。因此,只要螺栓未產生顯著塑性變形或斷裂,接合即能發揮預期功能。實務上建議螺栓預拉力避免超過驗證載重(Proof load)的95%,若有過度超鎖或材料損傷疑慮應予更換,已施加預張力而降伏之螺栓亦不建議重複使用。
值得帶走的重點
- 國內規範明定高強度螺栓安裝預拉力為抗拉強度的70%,以確保摩擦阻力與接合性能,但未設上限規定。
- RCSC規範明確指出安裝預拉力超過規定值時不須判定為不合格,因安裝完成後扭力釋放,受力狀態隨之降低。
- 螺栓施加預拉力後螺牙處多已達降伏,實務建議鎖固扭矩不得使預拉力超過螺栓驗證載重的95%,且使用過螺栓不宜重複使用。
- 接合安全性評估應著重於是否發生明顯塑性變形、斷裂或鬆弛,而非僅以單一預拉力數值是否超標為唯一合格判定。
來源: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結構論壇 閱讀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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